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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遗失赔偿规则

 

1. 托运人将货物交给达方物流以后,如果在约定的时间以内,在相应的网站上面无法查询,则达方物流承担损失责任。赔偿额度遵循国家政策,为货物运费的五倍。

2. 托运人将货物交给达方物流以后,如果在约定的时间以内,在相应的网站上面可以查询,但是在规定的时间内,收件人无法收到,或者明确被告知,货物遗失。则由相应的运输机构承担损失责任。达方物流可以协助申请获得赔偿。

3. 不可以查询的货物(如中国邮政、香港邮政的空邮包裹),不能获得赔偿。

4. 约定的时间指:货物在交给达方物流签收时算起,到在各运输公司网站上可查询时为止。一般而言,香港邮政7个工作日;中国邮政10个工作日;FedEx、DHL、UPS、TNT 4个工作日;EMS 7个工作日。

 

香港邮政包裹、挂号邮件或其他邮件查询及申请赔偿方法

 

1. 下载表格:

    香港邮政挂号邮件查询表(格式).xls    (每一项内容都要填详细);

2. 将填好的表格交给达方物流公司,达方物流联系香港邮政查询,或者赔偿;

3. 赔偿金将由香港邮政发给达方物流;

4. 香港邮政有权在2-3个月内将查询结果告知达方物流;

5. 达方物流将相应的查询结果告知客户。或者将赔偿金交给客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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