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保价服务
保价运输协议
责任免除条款
本保价协议对下列损失,不负赔偿责任:
(一) 投保「文件」如一切纸张, 证件,银行本票,发票,护照,手稿,合约,契约
或同类物品,必须清楚列明其资料。赔偿额以其重置价值计算(如补领费用,重发费用
等),所有随后招致之损失或费用均不获赔;
(二)各类门票;机票;动物;古董;金条/银条、流通货币、纸币、贵重票据、证券;
各类珠宝、水晶、宝石及矿物;贵重金属;皮草;石棉;人类遗骸(包括骨灰);枪械、
爆炸品或其零件及弹药;危险或易燃物品(国际航空运输协会规例所界定者);毒品及非
法物品;货件所到或途经国家的任何联邦、国家或地方政府法律、规例或法规所列明
的违法物品;
(三)因托寄物固有瑕疵或本质而引致的损失或损坏,或目的地海关当局因货件不合
法,错误的商品说明,错误申报,错误估价或其他原因而导致货件遭充公,毁灭,没
收或扣留等,物件损失或损坏随后招致之损失或费用;
(四)香港邮政寄往以下任何一个国家者:亚美尼亚、吉尔吉斯、马其顿、摩尔多瓦、
蒙古、土库曼、乌兹别克;
(五)不妥善的包装引致货件的延误或损毁;
(六)寄件人填写不明确的资料(例如只填写样板、商品而未有更详细的资料),申报不
真实或有欠明确的资料而导致派递代理未能报关,货件被海关没收或扣查;
(七)寄件人于投寄时未有提供有关目的地出入口规例所需要的文件而导致货件被海
关退回没收;
(八)更改收件人姓名或地址或未派退件等乃投寄后之额外服务而引致派递延误及/或
未能完成此额外服务;
(九)投交时邮件封装完好,无拆动痕迹,且收件人已按规定手续签收,事后收件人发
现内件短少或损毁的;
(十)因天灾、政治因素、工潮、核爆或战争而引致的延误、损失或破坏。
甲方: 乙方:
日期: 日期:
|
|
版权所有:达方物流 粤ICP备07048858号
|